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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单位: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管理队伍,完善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推动岗位聘任制度常态化,提升服务师生效能,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安排,现将本次一般管理岗位聘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原则

1.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按岗聘任、合理流动。

2.需相对稳定的、涉密的、核心的重点岗位此次应优先聘任到位。

二、聘任范围

1.校内在岗AB类一般管理岗位人员、AB类专任教师岗位优秀人员、首聘期已满的其他专技人员、校内所有聘期未满的师资博士后及学术特区优秀人员均可参与本次聘任。

2.A类和首聘期满一年的B类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首聘期已满的其他专技人员,可跨部门交流;首聘期未满一年的B类一般管理岗位人员可在本单位内进行换岗交流;鼓励有兴趣从事管理工作的教师积极参与聘任,可跨部门申报。

三、聘任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严以律己,办事公道,行为规范。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服务意识强。

3.工作勤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按学校章程办事。

4.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5.应聘党群系统一般管理岗位的人员应为中共党员。

6.应聘对职业资格有要求的(如财务、审计等)一般管理岗位的人员,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是具备行业要求的条件。

四、聘任说明

1.本次一般管理岗位聘任工作采取个人报名、单位聘任、学校审批的方式。

2.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人员,需征求现工作单位和拟工作单位双方负责人意见,达成一致后方可聘任。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转岗后按照一般管理岗位人员标准执行相关待遇。

4.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转岗后按照在原单位所聘岗位享受工资及津贴待遇,本聘期结束后参照一般管理岗位人员标准执行相关待遇。

五、聘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报名(2019年3月5日—11日)

应聘者根据个人意愿和聘任条件进行报名,跨部门或转岗人员需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一般管理岗位应聘报名表》提交至应聘单位。本部门内部岗位调整不需填此表。

(二)单位聘任(2019年3月12日—13日)

各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按照岗位设置确定拟聘人选,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一般管理岗位聘任汇总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学校人力资源部人事科。

(三)学校审批(2019年3月14日—15日)

学校召开一般管理岗位聘任工作会议对拟聘人选进行审批,并由人力资源部公布聘任结果后,工作岗位变化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金龙

联系电话:81891872

联系邮箱:269415405@qq.com

 

 

附件: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一般管理岗位应聘报名表》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一般管理岗位聘任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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