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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物光院2022届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根据《关于评选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学院现面向全体2022届全日制计划内本科毕业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开展“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

1.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身体健康,体质健康测评达标。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情况,前三学年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均排名本专业前15%,且前三学年三次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其中至少获得一次一等及以上奖学金(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要求第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前15%,获一等及以上奖学金)。

2.兴趣爱好广泛,综合素质全面;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尊敬师长,师生反映良好。

3.在校期间曾获校级(含)以上荣誉。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4.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遵守有关就业政策,积极就业。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投身国防事业,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5.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见义勇为、孝老爱亲、抗击疫情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突出贡献的毕业生;获得过国家、省、市级表彰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曾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的学生干部,热心承担社会工作,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得到师生信赖和认可,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

2.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校期间二次(含)以上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学年总评中评定)。

二、评选名额

学院拟推荐2022届省级本科优秀毕业生5人,优秀学生干部1人。

其中,优秀毕业生干部将组织校级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三、评审流程

1.个人申请。请符合要求的同学于12月27日下班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南校区图书馆42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申请材料包括:

(1)《审批表》(附件1、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打印);

(2)《推荐名册》(附件3,电子版);

(3)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不少于1500字,并附成绩单、荣誉获奖证书复印件(表彰证书、文件)等佐证材料;参军入伍退役后的毕业生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复印件。

2.民主评议。相应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20%),于12月28日晚前完成评议。

3.学院评选。对民主评议结果审核把关,并将拟推荐结果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3天。

联系人:范雪琦

电话:13201676393

邮箱:fxq13201676393@163.com

其他详见学校通知:

《关于开展2022届陕西省本科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https://xgc.xidian.edu.cn/info/1033/10253.htm

附件1:陕西省2022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doc

附件2:陕西省2022届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doc

附件3:陕西省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册.xlsx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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