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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学院:

新年将近,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元旦期间有关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在2014年元旦放假前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人身、财产和交通安全教育,使广大学生提高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自觉遵守法纪法规。

二、各学院应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节假日文化活动,营造高雅、文明、祥和的氛围,要教育学生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禁止学生参加格调低下、不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不参与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活动。

三、12月24日、25日及元旦放假期间要继续严格请销假制度和晚汇报制度,没有正当理由,教育学生尽量不要外出,严禁夜不归宿、通宵上网等违纪现象。

四、严格宿舍管理规定,严禁违章用电和使用违章电器,禁止在楼内使用明火、点蜡烛、燃放烟花爆竹、酗酒、打闹,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保证学生宿舍人身财产安全。

五、各学院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畅通信息渠道,提高对信息的研判能力,加强信息报送。对部分特殊学生进行重点教育和管理。

六、各学院要做好12月24日、25日和元旦期间值班工作,全体学生工作干部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并深入学生公寓,关心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并做好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学生中的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请各学院在12月24日中午下班前将12月24日、25日和元旦放假期间的值班安排报送学生工作处管理科。

七、各学院、各学生班在12月24日、25日和元旦期间组织开展的各类集体活动应及时向学校报备。以学院为单位填写《集体活动报备表》(见附件),由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12月24日中午下班前报学生工作处管理科。

2013年12月23日

学生工作处

附件:集体活动报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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