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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工作处与学院工作对接,根据2014年学生工作要点的要求,学生工作处将继续实行处长联系学院,干部联系班级制度。具体事项如下:

1.学生工作处处领导联系学院。每名处领导对接联系4个学院,通过参加学院工作例会等形式,了解基层状况,掌握工作状态,并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学生工作处干部联系学生班。每名学生工作处干部对接联系学院行政班,通过参加班团活动、深入班级听课、召开座谈会、参加主题班会或其他集体联谊活动等方式进行,了解辅导员联系任课教师情况,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纪律、学习、思想动态等表现情况,并与辅导员、学生干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班级情况汇报,并帮助、协调做好班级相关工作。

3.各学院要结合实际,衔接学生工作处干部联系学院(班级)工作。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到各个行政班,真正发挥其作用,真正成为学校与学生联系之纽带。

附件1. 学生工作处干部联系学院(班级)人员安排表

2. 学生工作处人员与学院(班级)联系情况表

学生工作处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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