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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为做好2025届(2021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电教〔2021〕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原则

1.推免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推荐的原则。

2.坚持有利于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

3.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

、组织与领导

1.vic115维多利亚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我院推免工作的组织、考核、审定、接受考生咨询、申诉与处理及推免细则的修订等工作。

组  长:郭立新 黄军荣

副组长:周慧鑫

成  员:魏 韩一平 崔志伟 李江挺 吴兴林 李艳辉

秘  书:柴亚茹  刘林肖

联系电话:029-81892402

2.推免工作纪检督查小组

 长:马  慧

 员:王炳健  聂  丁

 话:029-81891618

三、推免条件

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纳入我院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留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因学业问题降级及延长学习时间学生除外

2.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诚实守信,且不在处分期内。具备健康的体魄,能够胜任学业,因病休学的学生康复复学之前不能申请推免。

3.本科毕业后无出国留学或参加就业的计划。

4.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

(1)学业成绩基本要求:

“一般类别”学生本科前三年必修课程及专业主干课程平均学分绩成绩(不包括成绩为等级制及考查类课程)应达到80分及以上或专业排名前20%,且课程合格。

“突出特长”学生平均学分绩成绩(不包括成绩为等级制及考查类课程)在70分及以上,且课程合格。(“突出特长”学生的认定标准参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竞赛成绩优胜者表彰奖励办法(修订)》(西电教〔2021〕88号)。

(2)外语水平的具体要求:

“一般类别”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在550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在42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达到学校授位标准并且TOEFL成绩在90分及以上(两年有效),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达到学校授位标准并且雅思(学术类)在6.0分及以上(两年有效)。

申请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和“突出特长”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应达到学校统一规定的授学位标准

第一外语为英语外的其它语种的,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成绩证明材料。

5.大学生体质测试前三年平均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因病或残疾被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2014〕5号)的学生除外

综合测评要求

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参加综合测评考核,考核根据“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能力成绩”来确定综合测评成绩,其中综合素质能力成绩又包括综合素质测评模块成绩和“突出特长”模块成绩。对申请推免的学生,学院将以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并公示综合测评成绩(满分130分)包含:学业成绩(100分)、综合素质测评模块成绩(15分)和“突出特长”模块成绩(15分))。

1.学业成绩由必修课程和专业限选课程或方向选修课构成,计算方法为:

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2.在涉及成绩排名计算时,重修或补考通过的成绩按60分(百分制)计算。缓考应在课程修读学期的下一学期在学校统一安排的补考时间内参加考试,缓考成绩按该课程原成绩评定办法评定,视作该课程的首次考试成绩。

3.学业成绩认定截止时间为获得推免当年的7月31日。

4.外语成绩认定截止时间为获得推免当年的8月31日。

5.综合素质测评模块主要包括本科生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包含SCI、EI等论文)、增强型课程、学科竞赛、发明创造、社会服务与社团活动、参军入伍服兵役以及充分体现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素质测评模块加分标准详见附件1。综合素质测评模块加分中的学科竞赛项目清单见附件2。

6.认定为“突出特长”学生可一次性获得“突出特长”模块成绩(15分),该模块成绩不重复累加,且已纳入“突出特长”的奖项不再参与其模块计算

五、推免工作程序

1.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签订诚信书(放入学业档案),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推免意愿真实可信。

2.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序,提出推免生初选名单。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后,公示五天,公示期间出现的异议由学院负责解释。上报教务处,并由教务处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进行公示,公示期出现的异议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

3.本科生院在公示期结束后公布最终获得各类型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未经本科生院公示的推免生无效。

4.查询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等公示信息,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需签署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

5.学院组织推免生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推免生自行报名并参加校内外各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

六、其他事项

学院将与学生签定协议,明确已录取为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者,不得再参加本年度的毕业生双选会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

七、被录取的推免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推免资格

1.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凡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八、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应坚守诚信原则,不得自行放弃推免资格,不得任意更改推免申请类别与志愿。如有特殊情况,须在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免名单前向学院及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同意更改。认定为不诚信的行为,学校将予以公示并记入个人学业档案。

九、细则从发布之日起实行。物理菁英班推免政策另行制定。

十、本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综合素质测评模块加分标准

2.综合素质测评模块加分的评定

3.2021级(2025届)推免各专业排名课程科目一览表



vic115维多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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